第182章 两税三分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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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原吉这时不说话了,端正在原位坐好。

林煜开口说道:“因为两税三分法有个致命缺点,它将朝廷原本的‘高度集权,统收统支’的财税体制,转变为了‘以支定收,中央与地方划分收支’的财税体制。”

“这就带来了一个严重后果,本来没有名义征税的节度使藩镇、地方州县得到了朝廷认证授予的‘征税权’。”

这么一说,于谦瞬间懂了。

本来,地方节度使就算藩镇割据化,在名义上也没有自行收税的权力。

这听起来似乎没什么用,但在唐朝虽衰未败的情况下,这点名义可以把大部分藩镇给压垮。

你敢私自征税,那就是造反,哪怕你的割据本质上已经构成了造反,但谁敢捅破了窗户纸,那就等着被枪打出头鸟!

而两税三分法的上供、送使、留州三条定得相当明确,除了朝廷需要的“上供”部分外,其它的怎么算,完全就看地方、藩镇怎么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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