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82章:放宽限制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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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完了登基步骤,接着就是涉及到文武百官的利益问题了。根本上说,还是田地问题。

杨侗也知道大家对于土地的向往,比金钱重。

在这方面他也深思、反思过。

隋朝立国以后,隋文帝设有三类田地:一是可以传于子孙的永业田,人均二十亩;

二是人死以后,须还给朝廷的露田,中男、丁男受露田80亩,妇女受露田40亩。(注:男女3岁以下为黄,10岁以下为小,17岁以下为中,18岁以上为丁,60岁为老。)

三是“公廨田”,所谓“公廨田”就是各级官府衙门把官田租给劳边过剩的百姓耕种,以收租的方式充当各级政府办公费用,超出公费的部分上交朝廷,此类田地也是朝廷的储备田地,当地人口增加以后,以此分配给百姓。

这设定套在百姓身上很合理,若是到了官员身上就不是那回事了。

在官员分田方面,隋文帝是这么来的。

他首先给亲王以下的九品爵位,分别赠给永业田100顷至30顷不等,不过获得爵位的人不多,所以这个数目看似恐怖,且不收赋税,但其实影响不到国家根本。

其次、隋文帝给在任官员也授予永业田,一品官给予5顷,以下每品递减50亩,至九品为1顷,以充官员俸禄,同时不收赋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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