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83章 乱七八糟的牢骚(2 / 2)
一些教派宣扬的七宗罪之类的,其实倒也没差,把人的暗面表述的很通透。
于是许多人,便以‘既是本性’,给自己找到一个理由——所作的一切,都是发自本性的,是生物的本能云云——然后曲解为‘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’。
而若夜明口中的故事,那些当事人,那些经手的超凡者们,绞杀‘怪物’,把当地的居民当作诱饵和炮灰,说不定他们心中当时还挺‘光辉’——‘这是为了大局’或者说‘剿灭了怪物,你们以后就不会受害’,所以‘付出代价是应该的’。
说到底,是只把自己当一回事,而没把那些伤亡的百姓当一回事——因为立足之处,便是觉得自己比那些百姓高一等。
所以百姓可以作诱饵,可以去死,他们的财产可以毁灭;但那些超凡者却不能,因为他们自认为‘更具价值’。
如果‘以数百人的死亡’换取‘他们自己毫发无伤’,是‘划算’的,对他们来说,是理所当然的事。
而他们的所作所为——或者只因为这是个任务或者任务的奖励;从没考虑过,剿灭怪物,到底为的是什么。
不禁要反问,既然剿灭怪物让百姓付出的代价,比不剿灭怪物任凭怪物伤害付出的代价更大,那这个剿灭还有什么意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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